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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绿展环保有限公司 45万吨/年资源化综合利用智造绿色材料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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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绿展环保有限公司

45万吨/年资源化综合利用智造绿色材料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通知》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之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绿展环保有限公司45万吨/年资源化综合利用智造绿色材料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规模:项目利用现有土地(现有项目空地13亩)和已建厂房,新增部分建构筑物,购置建筑垃圾筛分破碎利用生产、EPC增强纤维板材生产线,并利用现有炉窑烧结等生产线以及配套设备,以建筑垃圾、特定一般固废和污染土壤为主要原料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建成后形成外售45万吨/年新型建筑材料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成后可实现增加销售收入15075万元,利润4960万元,税收124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详见下表

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m

方位

距离(m)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X

Y

环境空气

舜东花园

293572

3339791

W

250

~4000

一般

环境空气二级

园区生活区

296571

3336705

SE

2980

~3850

一般

地表水

北塘河

N

450

-

较敏感

地表水

东进河

E

900

-

较敏感

声环境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

一般

声环境3

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一般

地下水

土壤

农用地(侧最近660m

敏感

农用地管控限值

地块内及占地范围外200m范围内其他区域(不含农用地)

一般

建设用地土壤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上料废气、破碎废气、砖砼分离废气、二次破砼废气、二次破砼筛分废气、二次碎砖废气、二次碎砖筛分废气、原料装卸废气、配料废气、水磨废气、混合破碎筛分废气、打磨废气、烘砂废气天然气高温处理废气喷涂烘干废气初级高温过程废气暂存废气、陈化废气

原料装卸、破碎、筛分等预处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内达标排放;烘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初级高温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有机污染物利用经过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高温处理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氟化氢、重金属等污染物经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水磨、打磨过程位于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自然沉降处理。污染土、污泥暂存间产生的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陈化过程产生的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洗砂废水、养护废水、水磨废水、干化冷凝废水、暂存库渗滤液和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

干化冷凝废水直接进行回用制砖;洗砂废水、养护废水、水磨废水、暂存库渗滤液、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通过现有一套100m3/d的预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预处理工艺采取“混凝沉淀+化学氧化工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管送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经过处理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种类

措施名称

预期效果

废水

干化冷凝废水直接进行回用制砖;洗砂废水、养护废水、水磨废水、暂存库渗滤液、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通过现有一套100m3/d的预处理装置“混凝沉淀+化学氧化工艺”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管送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达标纳管

废气

原料装卸、破碎、筛分等预处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内达标排放;烘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初级高温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有机污染物利用经过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高温处理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氟化氢、重金属等污染物经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水磨、打磨过程位于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自然沉降处理。污染土、污泥暂存间产生的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陈化过程产生的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固废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无害化处理

噪声

注意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达标

事故防范

①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环境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绿展环保有限公司45万吨/年资源化综合利用智造绿色材料技改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新兴四路39,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和规划环评的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主要是项目所在地附近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

2、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51009~20251022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技术经济开发区富业巷2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1702

联系人:     联系电话:19560490625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绿展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新兴四路39

电话:15215975065         联系人:贾总

八、项目全文公示时间及地点

项目正式报批稿完成后,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项目环评全本将在公开网站上进行审批前公示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绿展环保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009


文章分类: 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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